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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关于发布2025年“双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9 15:56:0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发布2025双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根据《宜宾市大学城和科技创新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宜双城办发〔20233号,附件2),宜宾西南大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即日起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流程

1.项目申请。各二级单位教学科研人员根据通知和《2025双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3)相关要求,填写《宜宾市双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科技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4)、《宜宾市双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科技项目预算申报书》(以下简称预算申报书,附件5)。

2.形式审查。研究院在收到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及相应附件材料后,组织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给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进入评审/答辩流程。

3.项目评审。研究院将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申报材料提交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并配合其组织项目评审,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二、申报范围

本次发布项目申报指南19个。根据申报指南要求,所有项目申报指南均面向电子科技大学宜宾园区、宜宾西南大学研究院2所研究院(园区)及其校本部发布(指南中市校协议支持经费额度表述均为上限)。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具有相关专业能力,且科研信用良好,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2.项目申报负责人同时牵头和参与的申请或在研的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其中牵头不超过1项。

3.鼓励组成导师团队申报项目,优先支持已/拟在研究院入驻并开展人才培养的科研团队。

4.根据申报指南和《宜宾西南大学研究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宜西院【20245号,附件7),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所在团队需按照1/10万元(财政经费)的标准派驻研究生常驻宜宾(常驻指每人不得低于6/年,每个月不少于20天)。

5.项目负责人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6),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研究院,承诺事项统一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6.已获得各级各类项目支持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7.项目申报书中经费预算其他支出间接经费(包括管理费和科研绩效),总计不高于项目总经费的20%,其中管理费不低于6%

四、申报材料报送

请项目负责人提前将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电子版提交研究院形式审查合格后再装订报送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签字,盖“西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章)、预算申报书(项目负责人签字, 自筹经费落实承诺页需合作单位盖章)各一式七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科研诚信承诺书(需项目负责人和二级单位章签字盖章)一式一份报送至宜宾研究院。提交的申报书、预算申报书和科研承诺书纸质版未完整签字盖章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人:刘柯蔓 罗音久

联系电话:18406599820 13108927096

箱:lyj9817@163.com

收件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大学路三段西南大学宜宾研究院综合楼602

五、截止时间

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1128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发布2025双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宜宾市大学城和科技创新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3. 2025双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项目申报指南

4.宜宾市双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科技项目申报书

5.宜宾市双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科技项目预算申报书

6.科研诚信承诺书

7.宜宾西南大学研究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宜宾研究院

2025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