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在宜科研院所组织开展科研工作,促进产教融合发展,根据《宜宾市大学城和科技创新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宜双城办发〔2023〕3号),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批“双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西南大学宜宾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即日起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流程
1.项目申请。各二级单位组织相关教学科研人员根据《2023年第一批“双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2)相关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填写《宜宾市双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科技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和《宜宾市双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科技项目预算申报书》(以下简称“预算申报书”)。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见附件3。
2.形式审查。研究院在收到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及相应附件材料后,组织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评审/答辩流程。
3.项目评审。研究院将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申报材料提交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并配合其组织项目评审,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二、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7日到12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范围
本次发布项目申报指南15个,其中:平台类1个、科研类14个。根据申报指南要求,所有项目申报指南均面向在宜高校宜宾研究院(园区)及校本部发布(指南中市校协议支持经费额度表述均为上限)。
四、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具有相关专业能力,且科研信用良好,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2.项目申报负责人同时牵头和参与的申请或在研的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两项,其中牵头不超过一项。
3.鼓励组成导师团队申报项目,优先支持已/拟在研究院入驻并开展人才培养的科研团队。
4.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及参研团队核心成员需入驻研究院,除指南已明确常驻研究生数量外,原则上单个项目市校协议经费支持0-50万元(含)、50-200万元(含)、200万以上的分别不少于2-3名、4-8名、6-10名参研科研团队成员(含培养研究生)入驻研究院(每年不低于6个月、每个月不少于20天)。
5.项目负责人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4),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研究院,承诺事项统一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6.已获得各级各类项目支持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7.项目负责人填写经费预算时,其他支出填间接经费(包括管理费和科研绩效),总计不高于30%,其中管理费不低于6%。
五、申报材料报送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科研诚信承诺书等均需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等各一式八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科研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报送至宜宾研究院,并同时提交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及其附件等电子文档。
联 系 人:刘柯蔓 罗音久
联系电话:18406599820 13108927096
邮 箱:1217585583@qq.com lyj9817@163.com
收件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大学路三段西南大学宜宾研究院综合楼
附件:
1.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批“双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2023年第一批“双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项目申报指南
3.宜宾市大学城和科技创新城协议保障科研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4.科研诚信承诺书
西南大学宜宾研究院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