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宜宾市大学城和科技创新城协议保障科研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宜双城办发[2020]3号)和西南大学有关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提高项目实施成效,现就有关经费划拨和项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划拨
1.经费划拨方式:项目经费按照5:3:2的方式分年度划拨,即2023年度划拨50%,年度考核或中期考核合格后,2024年度划拨30%,结题验收合格后再划拨20%。
2.2023年经费划拨时间及注意事项:
拟于2023年元月初划拨到学校。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23年1月9日前在新科研系统中完成项目立项工作(立项时间统一填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并联系科技处和社科处项目管理员完成经费上账工作(因学校即将更换财务系统可能会造成完成财务上账工作有延迟);
同一个项目设有2个课题的分别立项,请分别在项目名称后加1或2予以区别,如:以突破连作障碍瓶颈为核心的魔芋高产技术研发1。
已与学校财务部联系,所有项目均免税,项目负责人不用去单独开具发票或办理免税申请,由学校财务部统一开具电子发票给研究院。
二、项目管理要求
1.所有项目每年年底前需提交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2.重点、重大项目需开展中期考核。对中期考核不合格的项目暂缓或停止划拨经费。
3.项目实施过程中须积极与协作单位沟通协调,深度开展合作,保障按照《宜宾市双城协议保障科研经费科技项目任务书》及与研究院签订的横向任务书有关要求落地实施。
4.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宜宾市大学城和科技创新城协议保障科研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宜双城办发[2020]3号)和四川省、宜宾市科技项目及资金相关管理办法执行,项目产生的论文第一作者和/或通讯作者、专利、专著等科技成果须以“西南大学宜宾研究院”作为第一单位,英文名称统一标注为“Yibin Academy of Southwest University”,并明确标注获得“宜宾市双城协议保障科研经费(项目编号)”支持。
西南大学宜宾研究院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