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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项目(课题)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3 16:24:4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宜宾市大学城和科技创新城协议保障科研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宜双城办发[2020]3号)和西南大学有关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成效,现就各项目(课题)负责人签订任务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时间

2022年12月14日至12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经费划拨方式

项目经费按照5:3:2的方式划拨,即签订项目任务书当年划拨50%,第二年度划拨30%,结题验收合格后再划拨20%。

三、项目管理要求

1.所有项目每年年底前需提交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2.重点、重大项目需开展中期考核。对中期考核不合格的项目暂缓或停止划拨经费。

3.项目实施过程中须积极与协作单位沟通协调,深度开展合作,保障按照《宜宾市双城协议保障科研经费科技项目任务书》及与研究院签订的横向任务书有关要求落地实施。

4.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宜宾市大学城和科技创新城协议保障科研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宜双城办发[2020]3号)和四川省、宜宾市科技项目及资金相关管理办法执行,项目产生的专利、论文、专著等科技成果须以“宜宾西南大学研究院”作为第一单位,并明确标注获得宜宾市科技项目支持。

四、其他事项

1.项目设有2个课题的由课题负责人分别与研究院签订项目任务书。

2.任务书盖章前需将电子版发送研究院审查合格后方可打印装订,完成签字盖章后递送到宜宾西南大学研究院。

3.邮寄地址:宜宾市三江新区(或翠屏区)大学路三段宜宾西南大学研究院。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音久

电话:13108927096

邮箱:lyj9817@163.com



附件1 宜宾西南大学研究院技术开发合同模板

附件2 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模板

附件3 中期执行情况报告模板

附件4 项目基本信息

附件5 宜宾市大学城和科技创新城协议保障科研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宜宾西南大学研究院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