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根据《西南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西校〔2021〕152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学校通知要求,结合宜宾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工作实际,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从研究院常驻研究生中选聘的,在研究院兼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二、选聘条件与名额
(一)兼职辅导员应当符合《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研究院拟聘任1名兼职辅导员。
(三)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需要在研究院工作一年以上,并且征得导师同意。
三、聘任期限
兼职辅导员聘期原则上为一学年(2025年10月至2025年9月)。
四、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自愿报名,将报名信息表(附件1)、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身份证、获奖证书以及可证明自己经验、能力、业绩的其他证明材料按照以上材料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xushuxian0115@163.com,邮件须注明“西南大学宜宾研究院兼职辅导员+姓名”(否则不予接收)。上述材料在面试时提供原件以供查验。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上午12:00。
(二)资格审核
研究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保持通讯畅通)。
(三)面试
研究院组成面试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逐一进行面试,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具体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电话提前通知。
(四)公示
研究院院务会议通过并公示3个工作日。报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确定聘任人员。
五、聘用待遇及有关说明
(一)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二)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的岗位助学金为1200元/人·月,其中由学校承担800元/人·月,研究院承担400元/人·月,一年按十月计。
(三)享受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遇工作需要须服从节假日工作安排。
(四)工作地点在宜宾三江新区。了解研究院更多详情可以点击官网:http://ybyjy.swu.edu.cn/。
六、其他事宜
咨询人与咨询电话:袁老师、胥老师、0831-7899901。本通知未尽事宜由西南大学宜宾研究院负责解释。
附件:
1.西南大学宜宾研究院兼职辅导员报名信息表
2.2025-2026学年度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西南大学宜宾研究院
2025年10月14日